万鼎富通惊现资金池 监管严厉处罚 多项目深陷恒大案件 | 财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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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时代讯,2022年12月6日,深圳证监局发文披露,对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私募监管法规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万鼎富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万鼎富通管理的万鼎富通人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人和一号)、万鼎恒通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通一号)、万鼎富通君行七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行七号)等三支私募基金,全部投向和其正(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五个合伙企业,在特殊目的实体实现资金汇集和统一调配,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均通过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集合运作。私募基金财产在投向特殊目的实体后,特殊目的实体将其中部分资金转入投资标的,部分资金直接转至投资者用于分配投资收益,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人和一号所募集资金自托管账户到账日至实际或计划退出日的期限为6至14个月,与底层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错配。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私募基金未按照投资标的的实际经营业绩或者收益情况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形成分离定价。

综上,万鼎富通管理的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等三支私募基金,系开展具有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上述违规事实,有私募基金合同、私募基金收益分配计划表、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谈话笔录、银行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万鼎富通上述行为属于《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刘昊作为万鼎富通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刘昊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万鼎富通于2017年07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等。

目前,万鼎富通关联企业涉及多个司法案件。

万鼎富通持股100.00%的企业新余福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包括: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南宁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营口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营口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

万鼎富通持股99.95%的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包括:安徽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恒瑞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与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恒瑞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

万鼎富通持股99.00%的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包括:保定中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家庄地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庆粤诚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庆粤诚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

万鼎富通持股99.95%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主要是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开封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封锦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

万鼎富通持股99.00%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主要是保定中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恒世投资有限公司,怀来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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