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总裁圈|吴侨发 张婷
5月4日,深圳互金协会印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催收规范》)。该催收规范面向注册地在深圳,且专门从事网贷业务活动或在整改期结束前涉及网贷业务的公司。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告诉《新金融总裁圈》,现在催收领域非常多乱象,我们协会接到非常多举报,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必须进行规范。
《催收规范》一经公布,即引起互金圈的热议,众多互金大佬主要关注的是《催收规范》第八条,未经借款人事先明确同意,在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严禁出现10种行为。
(1)严禁催收机构在任何非正常时间段(催收人员与借款人沟通的正常时间段为借款人所在地时间上午8:00至下午9:00)与借款人就有关债务催收的事务以任何方式进行沟通(拨打电话、传真资料给借款人等或至借款人居住处拜访);
(2)严禁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重复不断地(同一天不得超过3次)侵扰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
(3)不得使用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就债项催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向借款人邮寄信函时,在信封上不得出现或暗示借款人欠债情况的明显字样或标记;
(4)在借款人之外的相关人员明确拒绝提供有关信息及对债项催收提供协助之后,严禁催收人员骚扰债务人的咨询人、家人、同学及朋友,以追问有关借款人的下落或联络方式;
(5)严禁使用静坐、纹身、堵门、泼墨汁、刷大字等恐吓或威胁使用暴力手段,以及其他犯罪手段,对借款人造成任何人身、心理或者财产的伤害;
(6)严禁使用在借款人同学群、亲属群等QQ群、微信群中公布或威胁公布借款人欠债信息、“裸照”等损害借款人名誉的方式进行催收;
(7)严禁向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之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家人、朋友或申请资料上填写的联系人等进行催收或骚扰;
(8)严禁在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的住所、学习或工作场所张贴或悬挂向借款人催债的大字报或条幅,或其他旨在公开侮辱借款人的行动;
(9)严禁向公众公布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但依照与借款人签署的合同约定报告给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仅限于行业会员内部资信审核交流使用),或由征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依法公布有关失信人名录等行为不在此限。
(10)借款人为学生的,除禁止上述催收行为外,还严禁以下催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校园进行催收;在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催收;向借款学生所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催收信息;向非第二还款来源方的借款学生的家长、亲属、同学、朋友等发布相关信息或催收;向第二还款来源方无还款法律责任的亲属、朋友等采取的任何催收行为;公开张贴欠款大字报;胁迫拍摄并公布“裸照”;非法暴力催收以及其他干扰借款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催收行为。
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指出,“从协会制定相应规范的这个方向来讲,旨在规范网贷行业的贷后催收行为,从而保护借款人及第三人的隐私权,同时也推动网贷行业的正规化发展。当然作为首个出台的网贷行业催收行为规范来讲,有一定的缺失,有些部分比照银行行业的催收来讲过于严苛。”
比如,严禁催收机构在任何非正常时间段(催收人员与借款人沟通的正常时间段为借款人所在地时间上午8:00至下午9:00)与借款人就有关债务催收的事务以任何方式进行沟通(拨打电话、传真资料给借款人等或至借款人居住处拜访);严禁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重复不断地(同一天不得超过3次)侵扰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不得使用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就债项催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向借款人邮寄信函时,在信封上不得出现或暗示借款人欠债情况的明显字样或标记。
曾光告诉《新金融总裁圈》,《催收规范》确实比较严格,但是行业没有严格的手段,怎么刹住催收不太规范的风气。如果没有底线,没有标准没有量化的东西,就无从规范起。
但是,不少互金大佬也担心如此严格的《催收规范》,会不会被恶意欠款的老赖利用。比如,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指出,既然是征求意见稿,那就是还有商量余地,最好组织一次现场讨论会,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好互金企业的正当权益,不能被恶意欠款的老赖利用。
而互金行业其他大佬对《催收规范》是这么看待的:
友金所总裁李昌国:
互金行业迅速发展,中间夹杂着许多乱象,在此背景下,《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的出台显得尤其重要。《行为规范》界定了互金行业过去不规范的灰色地带,让整个行业在贷后管理和催收问题上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回归理性。
这种做法,一方面有利于社会公众重拾对互金企业的信任,而不会谈虎色变,让他们正常、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保护;同时,《行为规范》的及时出炉,也有利于互金行业重塑自律性,净化发展环境,加速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让普惠金融轻装上阵。
最后,互金企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依赖完整成熟、严格的风控体系,但风控绝不仅仅是依赖催收,而是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风控管理。
珠宝贷CEO李敬姿:
催收行为规范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对不公平债务催收行为的规范与打击,同时,也使得之前由于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合法的债务催收行为经常游走在法律边缘这一问题得到缓解。期待国内关于催收方面对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投诉渠道的有效性等方面能够有越来越完善的债务催收行为监管法律制度相支撑。
万盈金融CMO姚冬娜:
我觉得,确实应该规范催收过程中的不合法和不文明行为,从这一点来说,这个草案的出台非常有必要。催收的本质是对逾期借款人施压,敦促其还款,但在禁止性催收行为的规定当中,个别条文过分保护逾期借款人,为其释放了压力,是对投资人不负责的。有些属于受保护人群,譬如学生,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开放贷款渠道,这个群体并不属于合格借款人,而不是在贷后来管理催收行为。另外,本质上需要加快开放征信数据的共享,尽快减少借款人多头负债的情况,否则消费信贷的整体环境最终会变得一团糟,信用缺失进一步加剧。
小牛资本副总裁唐学鹏:
非常赞同对催收的文明化和教养化的引导,尤其是对暴力催收的谴责。但需要指出的是,一定也要让借款人懂得承担他应有的义务,否则,就会造成助长赖账行为,导致逆向选择,从而导致全社会的信用贷款发放的下降,让诚实的人着急用钱却被怀疑,得不到贷款,这反而降低了社会总福利。
对催收的规范化,也将使得前期的风控承担更大的角色,这是对的。风控最重要的,就是识别骗子和好人,识别有还款能力的人和没有还款能力的人。风控将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很多企业不好好做风控,将还款收息寄托在催收上面,以至于催收不断升级化,不断暴力化,导致很多悲剧性的事件。《征求意见稿》有助于风控角色的突出,和更高级风控科技的出现。
人人聚财创始人&CEO许建文:
这可谓是一场及时雨,有着净化催收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此外,在暴力催收等负面信息层见叠出的网贷行业,此文件的下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一部分网贷平台负面形象,引导整个行业向更规范的方向迈进。
在《催收规范》下发之前,网贷平台往往只能靠自律去规范贷后工作,行业整体上来说催收环节非常混乱,关于催收的方式、条件、收费等等均无标准可循。在人人聚财,出于成本和专业度等等的考量,我们采取了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合作的催收方式。为了规范合作方的催收行为,专门共同拟定了 《贷后人员十戒》。此次《催收规范》的下发,对人人聚财和其他网贷平台来说,未来的贷后相关工作终于有规可依。
在《催收规范》中,处处体现保证消费者利益的精神,具体有以下几个亮点:
明确了网贷催收的红线,例如规定催收人员不得以暴力、羞辱、胁迫的手段去促使借款人还款。在此之前,很多公司借助中国人好面子、在乎社会舆论的心理,不停骚扰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合作伙伴等,借款人由于面子和自尊心受损不得不还款,这是很常见的一种催收手段。《催收规范》的下发,将会禁止此类催收行为。转为通过建立官方的的黑名单体系,定期向社会公示以震慑“老赖”。规定了平台在与第三方催收机构合作中的责任。在此之前,平台如果通过自己催收,一旦产生纠纷,将会造成不小法律和舆论风险,很多平台都选择与第三方催收机构合作,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法律后果。《催收规范》中规定了网贷平台在合作外包中的诸多责任,现在网贷平台需要对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定期监督催收公司的行为和收费标准,而在催收过程中未能遵守本规范有关规定导致借款人造成损失的,网贷平台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规定了贷后催收的收费标准。《催收规范》规定,“上门催收费计费标准应不高于地区行业市场标准,催收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应付本息总额的40%”,这一规定大大降低了借款人违约之后陷入恶性循环,所还借款越还越多乃至彻底破产的情况发生几率。
总的来说,《催收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与规则相当具体,既有指导精神,又有行为层面的细则,但在如何监管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一些催收的违规行为上,本身很难进行取证与实际调查,这些灰色地带的模糊行为如何真正的禁止是摆在互金协会面前的一个挑战。
再者,文件重点是在保护借款人利益,但在如何针对老赖、如何保证平台利益与催收效率的层面上,并没有明示的相关措施,这将是网贷行业和催收行业需要去研究解决的问题。
人人聚财会仔细学习文件,并会在近期与第三方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合作方开展这方面的学习与培训,并且将会在后续的工作中按《催收规范》中的规定,尽到平台方应尽的责任。
融金宝CEO陈喜坚:
去年推出的网贷平台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贷款额度和资金存管作出明确规定,现在的这个网贷平台催收规范则是对贷中贷后的催收也提出要求,总的来说是从整体上进一步规范网贷平台的运营,符合近期国家对互金行业的监管思路。
催收在各个网贷平台都是非常重要的部门,根据平台的不同情况,催收方式也是五花八门,一直以来确实存在一些乱象,个别极端的案例甚至会造成一些社会事件。现在深圳市率先推出针对催收的行业规范,对深圳市的网贷行业来说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规范的具体内条文来看,内容可以说细致而明确,对催收的方式、步骤、时限、次数等都有明确规定,另外也明确规定了催收费用不得超过借款人本息总额40%,指导性非常强。
对于一些逾期率、坏账率较高的平台,这个规范无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束缚他们的手脚。据我所知,在当前大小平台努力转型迎合监管的环境下,不少平台正大力致力于减低逾期和消化坏账,也就是说正在催收方面下大力气,催收规范的出台对他们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影响。
其实催收的力度和形式对于平台来说,取决于逾期和坏账的比例,但是催收治的是本,标是在产品设计和风控上面。面对催收规范的出台,从业人员应该意识到,减少恶性催收的根本还是要把好产品设计和风控的关口。同时鉴于催收规范的内容基本都是在对借款人进行保护,也促使网贷平台在风控方面要更加谨慎。
委外催收方面,主要是督促网贷平台和催收机构都要提高作业的正规性,避免乱象的产生,这就要求网贷平台在与催收机构的合作中要主动花更多的注意力来检查合作方的催收方式,这对网贷平台来说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也是必要的。
有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规范中对催收作业的细节有很多明确细致的规定,如果成为硬性指标,如何落实执行和检查,申诉过程中如何取证,如何公正公平地保障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可能在下面的具体推进中还要通过实践来检查和调整。
总的来说,最近一年以来各个层面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都在推动行业往健康的方向发展,对于有志于长期合规持续化经营的平台来说是好事,就融金宝本身来说,一直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致力于保护投资人和借款人的权益,同时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营,融金宝欢迎并且会积极迎合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