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违建装修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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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将马上开展违建清查活动,对于使用上有安全问题,未经报建非法使用的私宅进行严厉打击。

新金融总裁圈|张婷

4月9日,一名四岁男童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鸿基中路10号私宅(以下简称拐角楼)七楼意外坠楼身亡。

4月12日,物业所有方富尔达公司介绍称,事故发生系非法侵占人陈某长达十年以来非法占据、妨碍富尔达公司接收和使用,并又在未报建、未获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拐角楼进行全面装修,并进行招商,小孩在该处玩耍时家长监护不力,导致悲剧的发生。

据富尔达公司方在通报会上介绍, 上述私宅用地属原“康美思数码城”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因深圳市康美思通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整体拍卖“康美思数码城”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其中就包含1#私宅(即拐角楼)。

2006年4月8日,富尔达公司依法参加拍卖。经竞价以最高价人民币1.05亿元竞得上述拍卖财产。拍卖成交后,依法缴清了全部拍卖款项。

2006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破产企业深圳市康美思通讯有限公司名下的整体财产,包括:设备、房产(含临时商铺和私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富尔达全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有。

富尔达公司依法取得了拐角楼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一直为该私宅用地缴纳土地使用费。

2006年4月18日,康美思公司清算组向富尔达移交拍卖财产,但是,对爱利诚公司私宅部分另行确定移交日期。

然而, 富尔达公司前往现场接收物业时,陈某声称拐角楼系其向爱利诚公司购买土地并出资兴建,拒不向富尔达公司移交。

关于纠纷,2007年12月27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所致龙岗街道办的情况说明中已明确:“富尔达公司已享被陈某侵占的6644.14㎡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属于产权纠纷。

据悉,自2008年以来,陈雪芳多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拍卖行为无效、拐角楼产权归其所有,均被各级人民法院驳回。

至今,拍卖行为及裁定富尔达公司取得拐角楼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存在任何争议,而陈某所主张的产权并未得到任何法律文书的确认,也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

此外,陈某又未经建设部门批准,违法兴建私宅,以盈利为目进行招商行为,其主张的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 

富尔达称,公司合法取得拐角楼所有权和使用权,当受法律保护,不容他人侵害。陈某长达十年以来非法占据、妨碍本公司接收和使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已方的合法权利,并造成了本公司巨额经济损失。

据《新金融总裁圈》了解,该拐角楼共7层。1-6楼是陈某打算进行酒店招商用,而7楼则是陈某安排非家属人员居住。

近期,陈某又在未报建、未获得富尔达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拐角楼进行全面装修。

2016年4月9日,陈某的装修负责人携小孩到陈某的违建处7楼玩耍,因监护不力,小孩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

悲剧发生后,有人称悲剧系因富尔达公司阻止装修导致。富尔达公司方在通报会上称,该私宅已经使用多年,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与公司方阻止装修行为并无因果关系,而事故发生在7楼,与公司劝阻行为无关。

从施工队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来看,拟施工项目中并无安装防盗网,孩童家属所说的打算安装防盗网因富尔达阻止未能及时安装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况且,富尔达公司阻止他人对自有物业进行装修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小孩坠楼事故不应当成为他人非法侵占我公司物业的新的借口。

对于事故的原因,富尔达称,该私宅未经报建,属违法建筑。建成后,也未进行竣工验收,属违法使用。

该公司在竞拍买受后,因陈雪芳非法侵占、拒不交付,富尔达无法完善准建手续、也无法进行安全检查,无法进行有效管理,无法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小孩坠楼的悲剧,凸显出该私宅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富尔达方面表示,将会把拐角楼接收回来,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检查。

据《新金融总裁圈》了解,深圳市政府将马上开展违建清查活动,对于使用上有安全问题,未经报建非法使用的私宅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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