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业刮起整治风 波及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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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总裁圈|张婷

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行为,做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通知书已经下发,涉及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并对8名责任人员警告和罚款,对2名机构高管做出处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近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目标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其次,《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既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

另外,《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严肃问责。

结合《指导意见》,总的来说,防范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责任,也是银行监管者的首要使命。数据显示,2016年一共处罚银行业机构631家,罚没金额2.7亿,同时双罚制,责任人442名,取消88名高管任职资格,禁止42个人准入。这两年内部问责人员达到9万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1.9亿,处罚责任人员197人,取消19名高管资格,禁止11个人准入。

早前,银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曾表示,2017年将是“强监管”的一年,也是“监管问责”的一年,银监会2017年上半年将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