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总裁圈|吴侨发
针对5月6日外媒彭博通讯社报道称佳兆业(01638.HK)在纽约申请破产,佳兆业向《新金融总裁圈》发来紧急澄清声明,称公司在向美国破产法院寻求确认公司重组协议安排,而不是申请破产。
彭博通讯社报道,佳兆业寻求利用美国破产法协助其在香港的重组程序。佳兆业在纽约根据破产法第15章申请破产,以处理美国债权人或因在其他国家重组引致的诉讼。有149亿美元债务及161亿美元资产的佳兆业表示,96%的离岸债务持有人支持其在香港的重组协议,预计香港法院将批准该计划,佳兆业将于5月20日举行债权人会议。
早在4月25日,佳兆业约为432.5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债务已经办理完相关手续,完成重组。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佳兆业提供了约人民币166.0亿元供重组之用。
佳兆业表示,佳兆业境外债务重组协议安排已获香港高等法院及开曼大法院接纳,并将于2016年5月20日举行债权人大会,就重组协议进行投票。佳兆业预计将有超过90%的境外债权人支持该协议,并且预计香港高等法院及开曼大法院将批准该项计划。
同时,中信等机构也表示,将继续向佳兆业提供融资,支持本集团业务发展。经重组后,相关之法院、仲裁、强制执行程序已获或将获撤销。
佳兆业告诉《新金融总裁圈》,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外国诉讼程序于美国认可的机制”的规定,佳兆业在纽约提交了申请,以确保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的重组协议安排在美国生效,以令所有债权人接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的重组协议的条款约束,同时,禁止极少数未接受重组协议且未受香港法院及开曼群岛法院司法管辖的债权人在美国采取相关行动。该申请行为不属于破产申请,相关媒体报道失实。
佳兆业称,目前公司运营状况正常,境外债务重组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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