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八年赢了拿不回借款 四川绵阳一家民企讨债失败公开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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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党的声音,也是每一个普通老百姓最期待的。

四川绵阳人吴某某和她身后的家族亲戚过去8年多前后打了二十多场官司,目的是要追回十多年前受让家族以杨某兰借给绵阳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刘秀芳、王志元夫妻二人的3589万元借款,虽然官司场场赢,要追回借款何其艰难。

这8年多吴某某及家族放弃了所有事业,专注于与王刘夫妇,以及通过低价、恶意、无偿侵占王刘夫妇名下四川众缘实业有限公司巨额财产的田某、刘某、张某(下称田等三人)和四川万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向公司)打官司、要说法、讨债要公道。虽然一度打赢了多场官司,每次在法院判赢了后都没能拿到钱。

01 一起普通的债务官司

市场经济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毋庸置疑。

吴某某及其家族讨要借款合情合理合法。这起由欠债不还引发的官司虽然8年时间衍生出了二十余起诉讼,但实际上主要焦点集中以下三点:

一是吴某某家族的3500多万借款是否合法真实;

二是当初众缘公司实际资产价值最低超过7500万,万向公司以560万元的低价获取众缘公司85%股权,颜某无偿获取众缘公司15%股权,此项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吴某某家族的利益,非法受让的股权到底该不该撤销;

三是非法转让股权被法院撤销后,法院判决众缘公司股权还给吴某某家族的债务人王志元、刘秀芳后,众缘公司给吴某芮家族的债权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这一系列诉讼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复杂之处在于万向公司控制众缘公司后,吴某某家人对抗的是一个有雄厚经济实力、强大社会背景和人脉资源的万向公司。

万向公司恶意把众缘公司变成谋取非法利益的工具。不择手段,不达到侵吞整个众缘公司资产不罢休的目的。

8年来,万向公司采取各种手段在败诉、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申请公安机关侦查、申请检察机关监督都以失败告终,又启动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评查、审查,省高院在其恶意诬告和其他干预的情况下,裁定再次再审吴某某经过艰辛维权胜诉、万向公司败诉的撤销权案及保证担保案。

万向公司用尽了所有法律手段和非法手段,企图侵占应属吴某某家族债务人王志元、刘秀芳夫妇控制的众缘公司巨额财产,让吴某某赢了全部官司,却拿不回一分钱。

02 一场精心谋划的恶意掏空可供执行财产

吴某某及其家人发现早在2012年8月王刘二人就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刘秀芳、王志元夫妇名下有一家100%持股的名为四川众缘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远大于债务的企业。该公司名下持有位于绵阳市高新区外国语学校旁边的商业黄金地段,总面积近20亩(19.34亩)的五宗边界相连的优质商住土地。

早在十年前,这五宗土地当初的最低市场评估价值也超过了4400余万元(现值已约1亿元以上)。而该公司除了为刘秀芳、王志元夫妇旗下的绵阳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元方商贸有限公司担保,在绵阳市工商银行(游仙)支行贷款3000万元外,并没有其他任何负债。

王刘夫妇二人为了逃避吴某芮家人的借款债务,提前布好了抽逃资产逃避债务的局。

在2012年8月23日,王刘夫妇将众缘公司在自身财产不评估、不清算、不登报向债权人公示公告的情况下,王刘夫妇就向田某等三人约定借款1500万元(实际只收到570万元)。与田某、刘某、张某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到工商局变更过户到田某等三人名下,并将众缘公司公章交给田某保管持有。

2012年8月25日,刘秀芳、王志元夫妇与田某三人,以一笔400万元的资金在绵阳市商业银行、绵阳市建设银行之间,在30分钟左右反复三次转进转出,通过这种手段把实际借给王志元的570万元借款虚增至1500万元,并以此金额与王志元、刘秀芳签订了借款合同,随后在27日完成了对众缘公司的工商股权变更过户备案登记。

2013年10月27日,田某等三人采取书面承诺再给刘秀芳补偿60万元现金的方式,诱骗王刘夫妇于10月29日,与其签订把原本570万元的借款第二次虚增至2040万元的债务补充协议。

该协议约定王刘二人无能力偿还该2040万元借款,把原借款合同上约定的担保股权变更为田某三人实际持有。田某等三人于2013年10月30日,以600万元(实收560万元)的低价,恶意将众缘公司85%(市场最低价值6373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四川万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缘公司账面还剩下的15%股权,2014年6月3日,也由田某无偿转让给了自己的关系人颜某)。

万向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开始非法掌控众缘公司。

万向公司仅向田某等三人支付了股权转让对价款560万元,该价格仅约为众缘公司当初土地对应股权的市值价值10%左右。

万向公司在2013年10月30日取得众缘公司85%股权的当天,就与田某召开众缘公司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用众缘公司的19.34亩商住土地抵押给绵阳市工商银行,为万向公司名下的两个公司无偿提供担保贷款4057.50万元。

万向公司为了做好自己真正入主众缘公司的“保险”,在第二天2013年10月31日,以及12月26日,万向公司以年24%高息分两次借钱给自己为“实际控制人”的众缘公司。借款被用于偿还此前众缘公司用名下土地给王刘夫妇的理想、元方两公司所作的银行担保贷款(共计在绵阳市工行贷款本息3112万元)。

万向公司一方面高息借钱给众缘公司,另一方面又依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在2014年2月14日又用众缘公司19.34亩商住土地中的16.56亩土地为其自己名下四川藏王寨农旅公司、万向汽车商城两个公司,以年6.3%左右低息从绵阳市工商银行贷回巨款3464万元。

万向公司用众缘公司土地获取的贷款资金超过了自己给众缘公司的借款,土地贷款资金却不用于还清众缘公司在自己处所借的年息高达24%的3112万元借款。

万向公司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套取国家银行金融资金高利转贷,至今近10年来其累计的借款高利息已达7468.80万元,牟取的非法利差已高达5601.60万元。可以说田某三人、银行个别人、万向公司三方早已策划设计好了围猎、掏空众缘公司全部巨额财产的方法,并实施成功。

万向公司加入进低价侵占众缘公司土地资产这个局,除了谋取巨额高利转贷利差外,主要原因还有以下两点:

一是万向公司本身是绵阳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强大的各种“特殊”人脉资源,是低价拿到众缘公司股权对应的19.34亩土地资产田某等三人、绵阳市工行个别人的避险港,最佳利益共同体团伙。

二是众缘公司的这19.34亩土地在万向公司所持有的数百亩商住地块的临街一侧,万向公司只有拿到众缘公司这块临街的土地后,自己的土地才能和众缘公司的临街土地成片开发,才能最大化提升自己土地的商业价值。

从刘秀芳、王志元夫妇,到田某等三人、绵阳市工行个别人,再到万向公司入局掌控整个众缘公司,这一系列的恶意低价股权转让,背后的受害者就是始终拿不回3500多万元借出款的吴某某一家人,最大受益者则是有强大的社会“特殊”资源的万向公司。

03 一场自导自演法庭诉讼

2014年开始,吴某某及家人就两笔共计3589万元的借款,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起诉依法撤销众缘公司存在的系列低价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的行为。

在事实充分、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经过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绵阳市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区检察院的检查监督审查”,区、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均依法裁判认定吴某某及家人的债权真实合法。

吴某某及家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2014年4月15日就向法院起诉,提请撤销王志元、刘秀芳与田某等三人之间的低价股权转让;该三人与万向公司低价恶意股权转让;田某与颜某的无偿股权转让。

2014年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一审,案号:(2014)涪民初字第6867号判决,万向公司等人败诉后上诉。

接着绵阳市中院二审后,以(2015)绵民终字第780号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再次一审。

2017年8月24日,涪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2015)涪民初字第4615号判决,万向公司等人第二次再次一审后再次败诉。

随后,万向公司等又再次上诉,绵阳市中院于2018年6月11日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2017)川07民终2933号判决维持4615号判决,万向公司等人再次败诉。

万向公司等又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后,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2018)川民申5345号裁定,指令绵阳市中院再审。

绵阳市中院再审后,再次经院审判委员讨论后于2020年8月4日作出(2020)川07民再20号判决,判决维持原2933号判决,万向公司等人仍然败诉。

万向公司等继续不服再审判决,于2021年以吴某芮的债权是恶意串通债务人王志元、刘秀芳捏造的虚假债权、搞的虚假诉讼,区、市、省未判决万向公司等人胜诉的判决全部是枉法判决,继续向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抗诉。

在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检察院审查,检方认定万向公司的主张无证据证明,以绵检民监〔2021〕101号决定,不支持万向公司的监督、抗诉申请。

在2018年6月11日,绵阳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原4615号判决后,该生效裁判判决各方各次的非法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撤销万向公司等各方各次的全部股权转让行为。

由此终审判决认定万向公司等违法取得的众缘公司及其全部财产,应依法返还恢复还原至股权未转让之前的原状态。即刘秀芳、王志元是众缘公司100%持股的合法股东;刘秀芳是众缘公司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经过一系列诉讼后,这场官司打到第五个年头,各级公、检、法干警为国守住法律底线、为民主持公平正义、排除各种干挠做出了公正裁判。

吴某某及其家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终审判决生效,法院依法撤销了万向公司在众缘公司的85%控股权后,由万向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的亲妹妹葛建萍任众缘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基础已经完全不存在的情况下,葛建萍仍然挑战法院的判决,一直拒绝交出众缘公司的公章、证照等有效证件。继续非法控制侵害众缘公司至今,继续以众缘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损害众缘公司利益,图谋向万向公司输送利益。

更明目张胆的是,万向公司在众缘公司的85%股权被2018年6月11日的终审生效判决撤销、葛建萍代表万向公司任众缘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已消灭的情况下,万向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之诉,要求众缘公司向万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112万元及存在巨大争议的年息24%的高额利息。

万向公司法人葛某恶意串通其亲妹妹葛建萍,用葛建萍代替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众缘公合法法定代表人刘秀芳的被告身份,张冠李戴,把真正合法被告代表人刘秀芳认定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非法剥夺真实合法被告刘秀芳的被告地位、诉权。葛建萍冒充被告众缘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同时,还委托四川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军冒充众缘公司员工应诉。

葛某和亲妹妹葛建萍分别代表原告万向公司和被告众缘公司,在此案诉讼中演了一出自导自演、自己告自己,图谋非法侵占众缘公司巨额财产的好戏。

在诉讼中,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紧密配合下,隐瞒原告万向公司用被告众缘公司的骨头熬众缘公司的油,非法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重大涉案问题:2013年10月30日万向公司受让用众缘公司85%股权的当天,召开股东会决议用众缘公司五宗合计19.34亩商住土地抵押,无偿担保给万向公司名下公司在绵阳市工行以年6%左右低息贷回巨款3464万元自用。却不用此低息贷款偿还贷抵押出质人众缘公司所欠万向公司年息24%的高息借款3112万元这一重大关键案涉事实。

这次诉讼,法院最后判决众缘公司要向万向公司按年24%高息付清3112万元全部借款本息时止。

原告万向公司策划提起的该(2018)川07民初242号案,被告遭原告调包换成代表原告利益的葛建萍派人冒充被告应诉,该虚假诉讼以及随后的判决将让万向公司非法牟取高利转贷借款利差5600余万元。万向公司通过此虚假诉讼将企图成功实现掏空众缘公司全部财产的非法目的。

04 一家被债务快拖垮的民营企业

万向公司不仅如此,通过冒用众缘公司法人名义打赢与众缘公司3112万元高利转贷借款官司不说,还双管齐下,图谋一举推翻经过各级法院多次判决撤销万向公司等低价恶意转让众缘公司全部股权的生效判决。还妄图推翻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合法有效的四川省高院已生效的众缘公司给吴某某家人全部债权提供保证担保的(2020)川民终1744号保证担保判决。

2019年10月14日,吴某某在绵阳市中院立案提起第一笔1000万元债权保证合同确权之诉败诉,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以(2020)川民终1744号判决该担保合法有效,吴某某胜诉并依法提起了执行,执行案号(2021)川07执233号。

万向公司及他们操纵的众缘公司仍不服该1744号终审判决,以四川省高院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债权人吴某某债权虚假并与债务人王志元、刘秀芳恶意串通制造上述一系列虚假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撤销四川省高级法院的1744号案吴某某胜诉的该终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认为众缘公司申诉的所有主张未提供证据证明,对其主张不予支持,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3470号裁定,驳回万向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四川众缘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即便吴某某家人这场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也得到了最高法院裁定支持,万向公司仍坚持图谋彻底夺取众缘公司全部财产。

2022年,在万向公司幕后强势推动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系列诉讼进行了长达一年时间的内部再审查。

事件演变到这样的地步,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实属极其罕见。

随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该判决确有错误”为由,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川民监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吴某某家人在打讨债官司持续超过8年之后,又再次陷入新一轮诉讼,进入罕见的四川省高院再次再审的诉讼深渊。

8年时间,一起简单债务官司,来来回回左打右打,吴某某及其身后的家族企业已经到了生死边缘。企业员工已由近千人的高光时刻缩减到今天的几十人的艰难维持。

人生有几个8年,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在法庭上反反复复来打一场并不复杂的官司。

今天市场经济下,欠债不还钱,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法庭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那么,最后受害的绝不仅仅是吴某某及身后一家经营了数十年的民营企业。

经过8年的艰辛讨债,吴某某及其家人还要继续接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次再审,8年打赢多场官司又再度面临归零。万向公司等利益方恶意掏空众缘公司土地资产的图谋能否最终得逞,吴某某及其家人又将经历一场新的司法、执法、审判,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但吴某某及家人始终坚信法律会为他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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