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行政处罚“洗白”持股行为 京基恐成资本市场反面教材

避险财经 天发 浏览 评论

京基与康达尔持续两年之久的博弈,近期愈演愈烈,双方你来我往,成为资本市场热议焦点。而在康达尔力保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同时,华超资本一纸“铁证”的介入,真相似乎渐渐开始浮现。

如果该证据属实,且有进一步证据证明京基集团为12自然人股东的“幕后金主”,那么,康达尔的“野蛮股东”京基集团这一次的收购就将被坐实为非法收购,并将失去收购主体资格。

对于类似的“收购”行为,前有宝能与万科之间的“宝万之争”,后有中静系与微商银行的入股博弈,但是在康达尔与“违法”股东京基集团的博弈之中,康达尔显然想要做得更多,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屡屡发布公告、多次问询,与康达尔的“系列动作”形成反差的是,京基挤牙膏般的回应以及迟迟没有被定论的“野蛮收购”行为。

而在外界看来,市场人士对于京基集团在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信披违规现象,同样存在分歧和担忧。有部分人士认为,如果华超投资提供的证据属实,则京基极有可能是这一切的“幕后操控人”。

那此前林志账户组曾因举牌违规而受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不排除是京基巧妙利用了监管层的行政处罚。林志账户组通过承认举牌违规、甘愿受罚的方式“洗白”其持股行为,因为行政处罚只是处罚林志账户组不履行举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未直接否定其持股行为。这样的手法,是否公然在挑战资本市场的监管底线呢?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康达尔董事会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的“据理力争”,那么,京基的收购是否就能被视为合法?如果行政处罚可以为恶意持股行为“洗白”,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成为一种“合理手段”?如果迟迟对有关方面的质疑不予回复可以让收购顺利进行,那么市场的游戏规则能否继续维持?

本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旨在约束上市公司股东的收购行为,为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但部分市场参与者精于钻营,在违规成本与违规收益之间来回掂量,最终选择违规。

由此引发令人担忧的观点是,如果京基真的被认定持股合法并最终真的成功收购,那是否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反面教科书,为恶意收购提供成功先例?资本市场收购方是否都可以采用类似的操作手法来收购标的上市公司,并且不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这样的行为显然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由谁来保障?

而针对康达尔和京基之间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争议问题,监管部门始终未有任何公开正面的表态,仅是表示收到并受理了对京基集团及林志等的投诉举报材料,还在依法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