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被禁 大规模挤兑或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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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总裁圈|吴侨发

近日,广东地区多家网贷平台反映,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监管层在平台整改过程中,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

广州一家P2P平台高管表示,该要求是在6月底口头通知,当时还没有文件,但态度比较坚决。6月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中,并没有要求禁止债权转让,但在6月底平台交整改计划时,监管层就口头要求禁止。

整改要求提到,你司网络平台产品“债权转让”出借人之间将其对借款人的债权在债权持有周期内通过网络平台系统进行债权转让,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八项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禁止性行为的相关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民投金服CEO陈明就“债权转让”被禁的相关话题,接受新金融总裁圈(www.xjrzcq.com)采访。

新金融总裁圈:“债权转让”被禁止,对此你是如何看待?

民投金服CEO陈明:债权转让是网贷平台解决标的流动性的一种功能创新。在标的、借款期限、债权转让等投资核心要素中,债权所具备的流动性,一直是投资人选择网贷的关键因素。但债权转让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借款人信息、债权信息不透明,易存在资金挪用情况;由于借款人大多是长期债权,而出借端客户多是短期,那么就需要平台重新匹配债权,容易出现期限错配的道德风险,若新增业务大面积减少,易出现资金链断裂。

禁止“债权转让”是为了保障借款人与借款项目与平台标的一一对应,避免资金和期限的错配,遵循监管“穿透性”原则与对网贷“小额分散”的设定。

新金融总裁圈:“债权转让”被禁止,将对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民投金服CEO陈明:禁止“债权转让”若被执行并大范围推广,客观上说,网贷行业将受到较大限制,出现大的“阵痛”,平台不得不进行业务调整,行业格局也将改变。

从出借端看,短期内会造成投资者恐慌与部分投资者退出,易出现大规模的挤兑风险与流标,网贷行业业绩规模将缩小,投资人会进一步向车贷、票据融资等拥有较多短期标的的平台倾斜。

从借款端看,长期借款项目将退出,部分借款人会流失,平台不得不进行业务调整。债权转让是应对长期借款标缺乏流动性而产生,而目前大部分业务,包括信贷、消费金融等都有较长的借款期限,平台不得不进行短期借款项目的挖掘,将面对业务、人力、成本、流标多方面的压力与挑战;易流标使借款人无法获得资金;同时,平台盈利很大的一部分来自于长期借款项目的利润,若“债权转让”被禁,平台盈利性将大打折扣。

基于债权转让逻辑而进行的智能投顾等技术发展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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