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3月10日援引消息人士报道称,中国将允许商业银行与负债公司直接债转股,意在帮助银行抑制正在上升的不良资产率;中国拟出台的全新债转股方案文件将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限制。
另一位消息人士称,中国央行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一些不良债权时,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持股关系。监管层旨在给商业银行处置不良债权增加处置手段,拟出台的文件中将明确对债转股的允许期限和处置手段,该文件会由国务院特批,并不是常态化的,监管层推动的目的是解决实体经济困难。
事实上,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就在不久前,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已开始先行一步,拟向债权人发行股票抵债。熔盛重工3月8日公告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这意味着中国银行将成为熔盛重工最大的股东。
这将催生很大的商业机会,展开想象的翅膀,多少不良企业的股东都会是商业银行。四大不良资产公司将生意兴隆,自己控股的投行生龙活虎,中国最大的“优质”不良资产全部都掌握在四大不良资产公司手里,一夜之间,将换发新生。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徐寒飞认为,若是银行实施债转股,则相当于无限延长债务期限,并把利息支付降到零,降低银行的收入和使得资产结构中高风险权益资产占比上升,这会利空股市;而对于企业来说,增加权益,减少负债,杠杆下降,信用提升,利好存量债券。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表示,供给侧改革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肯定会造成银行不良资产上升,因此从中央到央行、银监会的政策都会给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提供新的出路,比如资产证券化、打包出售等,化解银行不良资产。
不过,对于银行对企业债转股,均衡博弈研究员赵健认为,实际上是让银行绑上僵尸,如果按旧规定损耗银行资本(股权投资全部消耗资本,无杠杆可言),可能会严重制约银行风险资产扩张能力。如果用债务或资管理财对接(可能性较大),如何计量公允价值和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同时,政策不利于僵尸企业出清和供给侧改革,本来破产清算的僵尸企业又可以苟延残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