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通报第三批失信人公示名单。据财时代了解,本批次涉及665名失信自然人,以及2家失信机构。其中,逾期天数最长的达到了1769天。 根据通报名单显示,逾期超过1000天的失信人共计29人,均已逾期超过3年。另有636人逾期天数从180天至850天不等,也都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M3+与M6+。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7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据了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失信机构名称(或失信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网贷平台名称、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对于失信人为法人的,应同时报送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同时,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形成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推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通过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参与联合惩戒的实施单位充分共享,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对于网贷接借贷人严重失信的,将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分别推送共享给市相关实施单位,各单位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将已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审查频次,并对其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