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恶霸无法无天,强占他人房产非法扩建厂房,长期出租坐收渔利

意见领袖 天发 浏览 评论

2016年8月,深圳市中建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弘建”)购买取得了位于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办草围社区宗地号A125-0006内的5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该房产占地面积846.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6.9平方米,并依法办理了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01776号、0201788号、0201768号、0201753号0201786号、0201789号、0201781号等7本不动产权证。中建弘建派人查看该房产时,却发现谢奕龙、江玉球、曾慧珍等三人已在该房产地块扩建了厂房,并出租给伟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作经营收入。

宝安恶霸强占他人房产15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对谢奕龙的调查询问和其提交的资料显示,谢奕龙于2004年3月3日通过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拍卖形式购得在草围社区A125-006地块上原港龙电业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所有的三栋建筑物。2004年7月,谢奕龙拆除拍卖所得的三处建筑物中的一栋四层别墅(占地面积121.2平方米),建设了一栋4层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9509平方米)。该两栋厂房均于2004年7月开始施工,2005年5月完工,均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谢奕龙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坚称系个人全额出资建设。谢奕龙所建设的这两栋厂房,均占了中建弘建位于A125-0006的房产地块。

2017年8月1日,航城街道土地规划检查队去函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查询该两栋厂房所涉地块的土地权属、建设规划等相关情况。根据原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核查航城街道草围社区两栋厂房所涉土地权属和规划情况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7]1199号)显示,谢奕龙所建设的两栋厂房均未查询到相关报建信息。2017年9月26日,航城街道土地规划检查队向谢奕龙作出《决定书》,限期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上述两栋厂房,并于2017年9月28日向谢奕龙送达拆除公告。2018年3月16日,谢奕龙向深圳市盐田区就《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该厂房有第三方受益人(曾慧珍)的相关证据。查明该两栋厂房系曾慧珍与谢奕龙共同拍得,拍卖成交后将50%产权过户给曾慧珍,两栋厂房建筑物由曾慧珍和谢奕龙各自拥有50%的租金收益。曾慧珍也是两栋厂房的占有人及受益人。2018年11月20日,深圳市盐田区以未将第三人(曾慧珍)列为行政相对人属程序不当为由,撤销了该《决定书》(深宝土归监字[2017](航城)第1703636号)。

中建弘建几年来却申诉无门

中建弘建认为,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受理后,未对江玉球(曾慧珍)在原有建筑物搭建建筑的行为进行调查,也未对江玉球(曾慧珍)是否为该房产的实际所有人进行详尽的调查,在中建弘建提供相关证据后依然没有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导致行政失败,同时也导致中建弘建的权利无法维护。

2019年初,中建弘建申请重新作出行政申请,虽然因程序不当撤销了决定书,没有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同时行政书也没有否认行政依据的基本事实,充分说明谢奕龙占了中建弘建的地块,并在中建弘建的地块上进行扩建,导致中建弘建的房产根本无法使用。

2019年1月22日,航城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对曾慧珍和谢奕龙的两栋厂房重新查处。2019年9月12日,航城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对曾慧珍和谢奕龙作出深宝土规监(航城)(2019)第002号《告知书》。2019年9月18日,曾慧珍委托代理人提交了听证申请书。2019年12月19日,航城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对曾慧珍和谢奕龙作出深宝土规监(航城)(2019)第002号《决定书》,要求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两栋厂房,并于同日以张贴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当事人。

曾慧珍和谢奕龙因不服深宝土规监(航城)(2019)第002号《决定书》,向宝安提出复议申请。2020年2月17日,宝安受理发出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2020年2月26日,土地规划监察局向宝安提交了书面答复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0年4月17日,宝安以案.外.人林少霞就涉及建筑提起诉.讼.为由,向土地规划监察局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审理通知书,决定中止该行政复议事件的审理。

从中建弘建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林少霞与曾慧珍涉案.案.件为宝安受理的案.号为(2020)粤0306民初2936号,案由为: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从法律关系上看,林少霞与曾慧珍涉.案案.号为宝安受理的案号为(2020)粤0306民初2936号的案.件;为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建弘建认为,两者在法.律上毫无关系,而宝安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以复议.案.件要等待林少霞与曾慧珍涉.案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处理,完全没有合.法理由。

中建弘建表示,谢奕龙这两栋厂房并未通过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消防、环评部门审批,作为国际大都会的深圳,各方面走在国家前列,还存有这样建筑实属罕见。这样的建筑物不仅破坏深圳整体的城市规划,损害周边住户的利益,并且未通过消防部门检验的,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中建弘建要求拆除谢奕龙这两栋厂房,并归还物业,还将十四年的租金收入归还中建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