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与康达尔持续两年之久的股权之争,近期愈演愈烈,双方你来我往,成为资本市场热议焦点。而针对深交所下发的要求京基声明股东身份的关注函,京基方面的回复如同挤牙膏,却在其它途径屡屡对康达尔发难,不免让人质疑此为避实就虚之举,而康达尔方面同样对事态的发展深感无奈。
回复如同挤牙膏 京基承认五人为下属企业员工
6月7日,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对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予以核实的函》,再次对京基此前披露的关于林志及其控制的其他12个账户自然人真实身份提出质疑,随后,深交所也再次对京基集团、林志下发《关于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林志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50号),要求京基集团和林志在6月15日之前就媒体质疑的陈木兰等12名自然人是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员工这一问题进行澄清,然而在规定时间内,京基仅表示监管机关并未认定其信披违规,并未就问题进行正面的回复。在康达尔控股股东提供了详实证据,有如此清晰的指向,深圳交易所要求澄清后,京基却还是避而不答,毫无顾忌,这不禁让人猜疑,这是否背后真的另有隐情。
而在6月21日早间,京基终于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中显示,京基方面承认刘彬彬、谭帝土确为京基集团下属企业员工,且仍就职于京基集团,此外,温敏、陈浩南、杨开金也都曾在京基集团下属企业任职。
如此一来,京基集团挤牙膏般的回应,更加引发了外界对于陈木兰等全部12名自然人真实身份的质疑,而公告中京基方面承认的五人曾为京基员工一说,也部分坐实了此前华超投资提供的证据。这也就意味着,京基集团或将因此前的信息披露不全而被处罚,并可能失去收购主体资格。与此同时,京基承认的信息与此前华超提供的有关证据并不一致。京基列举的三名曾在京基就职的自然人温敏、陈浩南、杨开金的离职时间分别为2012年3月、2011年2月、2015年6月,而华超提供的详实证据中显示,这三名自然人2015年9月之前均仍在京基就职。
华超提供的证据
京基回复函中披露的信息
据了解,康达尔方面已多次质疑京基在收购上面的违规操作,除了公开询问外,也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并就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一事向广东高院提出诉讼。康达尔方面表示,案件还在受理中。
避实就虚 京基再次发难康达尔深表无奈
京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深交所的关注函予以正面回复,令康达尔方面极度不满,而21日京基发布的公告,也并未就五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身份作出全面回应,让人不禁联想是否如此前的回复一般,仍有员工信息没有披露。
然而,事态的发展远比康达尔预料的还要严重。虽然时隔多日才回应深交所以及康达尔方面的问询,但京基却早于6月15日就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的《京基集团恐将面临最高达50亿元巨额罚款》的报道不实,却也并未出示相关证据。
令康达尔意想不到的是,京基在刻意回避的同时,却在其他方面倒打一耙。6 月 12 日,京基以保护上市公司和股民权益为由向康达尔董事会提交三个临时提案。6月14日,康达尔在《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材料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认定该等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不提交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该公告的具体声明中康达尔再度提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8.1 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购或者股份权益变动情形的,该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义务,并及时通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应当在知悉上述收购或者股份权益变动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第 11.8.9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相关配合义务,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被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提案,并及时报告本所及有关监管部门。”
因此,康达尔方面拒绝提案的理由再度落在了京基屡屡回避的事件重点:13自然人股东是否为京基员工这一问题上。
然而,出乎康达尔意料的是,6月14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判决康达董事会,因作出限制股东京基集团表决权、股票处分权、收益权以及继续购买股票交易权的董事会决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并于6月17日分别向京基集团及康达尔下达了判决书。
康达尔方面表示,京基对于13自然人股东的真实身份屡屡不予回应,却屡屡在其它地方像康达尔发难,实属避实就虚意图蒙混过关,而此次明明是京基不予声明在先,康达尔董事会决议却被判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更是让康达尔方面深感无奈。
挑战监管底线?康达尔或遭遇不公待遇
据了解,市场人士对于京基集团在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信披违规现象,还是存在分歧和担忧。有部分人士认为,如果华超投资提供的证据属实,则京基极有可能是这一切的“幕后操控人”。那此前林志账户组曾因举牌违规而受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不排除是京基巧妙利用了监管层的行政处罚。林志账户组通过承认举牌违规、甘愿受罚的方式“洗白”其持股行为,因为行政处罚只是处罚林志账户组不履行举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未直接否定其持股行为。这样的手法,是否公然在挑战资本市场的监管底线呢?本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旨在约束上市公司股东的收购行为,为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但部分市场参与者精于钻营,在违规成本与违规收益之间来回掂量,最终选择违规。由此引发令人担忧的观点是,如果京基真的被认定持股合法并最终真的成功收购,那是否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反面教科书,为恶意收购提供成功先例?资本市场收购方是否都可以采用类似的操作手法来收购标的上市公司,并且不需要付多大的代价呢?
此外,据知情人士爆料,康达尔高管层近期收到威胁短信,在昨日,康达尔被停牌一事更是让董事会有苦难言。而针对康达尔和京基之间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争议问题,监管部门暂未有任何公开正面的表态,仅是表示收到并受理了对京基集团及林志等的投诉举报材料,还在依法处理过程中。